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来源: 腾讯网 2023-08-01 21:25:5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、市防指成员单位:

根据省气象局、省水文中心预测:8月2-4日,我市迎来一次大雨天气过程,我市西部降雨量为40-80毫米,局地可达100 毫米。乌苏里江干流虎头段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接近5年一遇; 乌苏里江支流,穆棱河可能发生超警洪水,洪水量级约5年一遇。

按照省防指《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(黑汛指发〔2023〕10号)的要求,经市防指领导同意,依据《鸡西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1日1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压紧压实防汛责任,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刻上岗到位、深入一线。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加密会商频次,及时启动应急预案。要紧盯中小河流、山洪地质灾害点、城乡低洼易涝点、病险水库、超警堤段、涉水景区、建筑工地、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,加强巡查防守,强化防御应对。要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“叫应-反馈”机制,必要时,采取果断措施,提前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,做到应转早转、应转尽转,坚决避免人员伤亡。要坚持“宁可备而不用,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,在重点区域和薄弱地带前置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,做到抢早、抢小、抢先、抢住,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。

鸡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

2023年8月1日

权 责 声 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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